各设区市工信局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:
根据《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<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闽工信规〔2022〕12号),经企业申报、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审核、实地抽查并公示,确定2023年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74家,现予以公布。
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指导,组织引导企业积极运用“党企新时空·政企直通车”平台上的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测算工具,找出差距和薄弱环节,做好对标提升,辅导企业对接相关中小企业服务机构,针对短板弱项加强规范化管理,提升技术创新能力,尽快达到更高层级的梯度培育申报标准,促进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。
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
2023年2月24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来源: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